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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宗记载与前世他所知无异:朱母李氏,“因与人争执,失足跌落山崖身亡”。
证词高度一致——村长陶大林及其三个儿子声称当晚并未见过李氏;
那果农大户声称只是初步接触,并未确定将果园包给朱家;
几位被询问的村民也都支支吾吾,或称没看见,或称离得远不清楚。
唯一的仵作笔录也简单得可疑,仅记载“体表多处擦伤、骨折,符合高处坠落特征”,对是否有殴打痕迹只字未提。
如果是三个成年男子打死,伤一验便知,跟跌落山崖完全是两回事。
而且村民胆小,如果衙门秉公执法,村民们怎么可能因为护一个族长,而不顾自己?
当时的县令便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,草草结案,判了意外身亡。
这一切,分明是一起精心编织的、利用宗族势力欺压外姓人的冤案!
官府的冷漠和颟顸,更是成了掩盖罪恶的帮凶。
只是案件已经过去十年,案子的当事人是否都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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